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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第40期

来源: 省扶贫办官网 2016-05-03 12:51

【经验交流】

省农业厅重点实施五大脱贫攻坚工程

  全省农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农业行业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任务,重点实施“五大脱贫攻坚工程”,助力脱贫攻坚。

  第一,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扶贫工程。按照“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种养习惯,通过实施高效特色产业项目,支持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水果、高效蔬菜、中药材、茶叶、养殖、休闲农业等特色农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落实中央“三补合一”补贴,其中用于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约78亿元,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兑付约1360万户种麦农民,每个贫困农户平均增收约570元。二是每年从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至少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扶贫工作重点村发展绿色高效粮食产业,扶持发展小杂粮等高效粮食作物。三是每年从农业特色产业、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安排约1亿元,重点支持扶贫工作重点村发展水果、蔬菜和毛驴、肉兔等特色产业。四是每年从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循环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重点支持扶贫工作重点村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或相关产业。五是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和绿色农产品,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的品牌效益和市场价值,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六是有关农产品优势产业县做好蔬菜、水果等鲜活易腐产品的市场风险防范工作,协助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搞好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订单生产,建立畅通的销售渠道。七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各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提倡有关市县设立风险基金或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有关保险,出现严重滞销时为有关贫困户提供一定经济补偿。

  第二,农业龙头企业帮扶工程。一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或购销基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开发生态旅游等,通过“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以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销对接、股份合作等方式,密切与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实行“以企带村”,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在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评选认定监测中,增加农业龙头企业帮扶农村贫困户等条件。有扶贫任务的县获得农业、畜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业企业,都应承担脱贫攻坚责任,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0户或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不少于10人。在省级及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中,优先推荐扶贫工作重点村进行“一村一品”认定。二是鼓励“乡村之星”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开展“争当扶贫之星,争做带富标兵”活动,帮扶成果作为“乡村之星”评选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积极发挥农机部门的作用。在菏泽、聊城、临沂、德州等重点扶贫区域,通过资金物资帮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等措施,促使贫困人口脱贫。

  第三,农民合作组织扶贫带动工程。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并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打工创收。没有合作社的扶贫工作重点村,根据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已有的农民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户入社,并鼓励吸纳贫困人口打工创收。评选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将吸纳贫困户入社作为优先条件;承担农业、畜牧、农机财政专项的扶贫工作重点村,都应组建相应农民专业合作社。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每个获得农业、畜牧、农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民合作社,至少吸纳10个贫困户入社并脱贫。农民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入社,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时,相应提高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让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能够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对不肯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农民合作社,县级农业、畜牧、农机等部门原则上不得安排农业项目。

  同时,注重家庭农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示范带动活动,鼓励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家庭农场示范场为当地从事种植、养殖的贫困户提供指导服务。对扶贫责任履行好的示范场,县级农业、畜牧、农机等部门在有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每个扶贫工作重点村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都至少结对帮扶3个贫困户脱贫。

  第四,农村改革推动脱贫工程。一是引导和鼓励贫困户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县级农业部门将有流转意愿的贫困农户信息优先在流转服务平台上推介,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让贫困农户分享土地规模经营带来的收益。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贫困人口集体资产收益。引导有经营性资产和“四荒地”等闲置资源的扶贫工作重点村,通过清产核资、盘活资产、开发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带动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除承包地以外的土地资源及厂房、设备等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进行经营,发展多种类型的股份合作,增加贫困农户财产性收益。县级农业、畜牧、农机等部门积极支持村集体改制后成立的合作组织优先承担农业财政专项,项目完成后及时将产权移交给农民合作组织,并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或贫困人口。

  第五,农业科技扶贫促进工程。组织省农业专家顾问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农业科研推广人员,以实施科技扶贫“六个一”行动为抓手,着力推动农业科技促脱贫工作。一是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万名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以科技进村、入户、到田,推广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技术为重点,加强关键时节、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力争实现村村有包干技术人员、户户得到技术服务的目标,为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协助编制一个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省农业专家顾问团的13个分团每个分团联系1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立足当地农业发展基础、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协助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主导产业。组织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创新团队与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建立创新团队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经营主体相衔接的技术推广机制,创新服务产业新模式、新途径,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主导产业,通过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收。四是遴选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以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为依托,建立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新机制,为补助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每个扶贫工作重点村选派1名技术指导员,在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带动农业产业的发展。科技示范户重点在有意愿、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中遴选,每村培育至少5个示范户。五是探索建立一批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技推广服务站点。以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为依托,为补助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每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1处村级农技推广服务站点,每个站点培养配备1-2名农民技术员,安排专家和农技人员对村级农民技术员进行跟踪指导。六是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每年从农民培训专项资金中至少安排1000万元,用于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的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省农业厅

惠民县开展“五个一”“三个一”帮包活动

  惠民县集中财力、物力、人力,突出需求结合、精准发力,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各项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扶贫开发“五个一”“三个一”帮包活动,实现对全县92个省定贫困村和1.2万贫困户的全覆盖。

  “五个一”:对全县92个省定贫困村明确一名“联村为民”县级领导、指定一个帮包部门(“第一书记”派出单位)、选派一名驻村“第一书记”,精选一家企业、发展一个致富产业项目。“联村为民”县级领导负责所帮包贫困村脱贫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帮扶工作有序推进。帮包部门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结合帮包村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帮扶措施和完成时限,重点对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等进行指导和帮扶,确保为帮包贫困村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帮包资金。驻村“第一书记”负责所驻贫困村具体脱贫工作开展,与村领导班子共同解决脱贫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帮包企业结合企业自身产业特点,通过土地流转、提供就业、发展养殖合作、资金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村脱贫致富。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色,发展一个致富产业项目,推动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帮助贫困户增收。已脱贫退出的47个省定贫困村由所在镇(街道)负责指导发展产业项目、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巩固帮扶成效。

  “三个一”:对全县1.2万户贫困户每户安排一名机关干部、指定一名村干部、选择一名致富能手(或邻里帮手)与贫困户进行结对帮包。县直(驻惠)单位机关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织机关干部与贫困户进行结对帮包,实现贫困户结对帮包全覆盖,确保每名机关干部都有自己的结对帮包贫困户,每个贫困户都有机关干部结对帮包。各镇(街道)负责指定村干部与本村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做到贫困户全覆盖。要求各帮包村干部与帮包机关干部积极配合,帮助贫困户了解掌握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协调督促落实致富项目,因户施策,因人制宜,帮助找准致富门路,促其快速脱贫致富。另外筛选致富能手(或邻里帮手)与贫困户的结对帮包。致富能手定期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困难咨询,引导带动贫困户发展脱贫致富项目。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大力推动邻里互助,困难时刻帮把手,让贫困户感受到温暖。(滨州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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